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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与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加强对接联系,指导各银行机构围绕自治区用水权改革重点任务要求,结合各自业务优势,积极开展用水权抵押贷款业务。
今年4月19日,宁夏北莲池矿泉饮用水有限公司通过用水权质押方式,在隆德农商行成功获得贷款150万元。这是隆德县第二笔以“用水权”为质押发放的贷款。宁夏银行也在泾源县以“用水权证”为质押,向一家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发放宁夏首笔农业用水权质押贷款110万元,将零散的水资源集中化收储整合成优质资产包,以金融力量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目前,全区共有9家银行开展用水权质押、授信、贷款实际案例11笔,共发放贷款4.51亿元,推动水资源向“水资产”转换。“自全面推进用水权改革以来,全区有9笔贷款是以用水权为质押,这标志着金融助力用水权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用水权改革赋能取得新突破。”自治区用水权改革专班负责人暴路敏说。
为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强化对我区用水权改革的金融支持力度,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宁夏银保监局建立金融支持“六权”改革金融统计制度,拟按季统计各金融机构支持“用水权”改革情况,并将其支持情况作为金融机构参评自治区金融支持贡献奖和金融创新奖的考核指标。
去年,宁夏银行和石嘴山银行以工业用水权作为标的分别向石嘴山2家企业发放用水权抵押贷款150万元、100万元,这也是我区首批成功落地的用水权抵押贷款。去年11月,自治区水利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9家单位共同印发了《自治区四权抵押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用水权抵押,从金融机构获得1年期以上(含1年期)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额度每年给予2%贴息支持。水利部门负责用水权贴息项目库建设和贴息资金的具体审核工作,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向申报企业拨付资金。(记者 裴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