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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灵武市公安局统计,从7月至今,灵武公安共抓获21名“帮信”违法嫌疑人。
今年3月初,张某某在明知电话卡、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借的情况下,将名下的电话卡出租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使用,获得数百元“回扣”。3月19日,张某某又将名下的银行卡出租给跑分团伙用于提供给上游犯罪分子进行转移、拆解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并从中获利千余元。
无独有偶,8月初,王某某将名下的两张手机卡卖给犯罪嫌疑人,帮助境外电信诈骗公司实施诈骗,涉及诈骗案件2起,从中获利1500余元。
“这些违法嫌疑人大多刚成年,才步入社会,为了蝇头小利把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提供给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使用,沦为犯罪的帮凶,实为不值!”灵武市公安局反诈专班民警俞娜说。
据了解,张某某、王某某等21名违法嫌疑人的行为均构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目前这21人已被灵武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者 黄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