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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筑牢责任担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交流会,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要求政法系统坚持以学促干,将全会提出的“深、准、狠”总要求和“防、查、改、教、强、技、制、督、调、究”重点任务转化运用到政法工作中,形成“10+3”综合治理体系,在高水平治理中构建新安全格局,打造出具有宁夏特色的“塞上枫桥”经验。要加强综治统筹,强化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要突破信访积案,创新“浦江经验”,信访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共同把主体责任落实好、问题化解掉,以点带面,走实群众路线,带动同类问题的化解,发挥信访联席会议机制的优势,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体会商研判、研究政策,推动区、市、县、乡、村(社区)五级协调联动解决问题。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系统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紧盯安全生产方面薄弱环节,坚持“防、查、改”一体推进,对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坚持一风险一对策,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安全风险防范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范,确保法院安全、案件安全、当事人安全、干警安全。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统筹安全和发展,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依法打击暴恐等涉国家安全犯罪,依法高效审理消防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涉安全生产犯罪,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为平安宁夏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履行检察职责,为全区安全稳定发展作出检察贡献。严格依法办理涉安全领域刑事案件,依法开展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深化诉源治理,在类案监督和提升制发检察建议质量上下功夫,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筛查挖掘类案风险隐患,联动配合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构筑安全生产“防护墙”;着力提高检察环节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线索的能力,提升参与事故调查、提前介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检察工作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自治区公安厅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学习制度、例会制度、督办制度等,形成靠制度机制筑防线守底线的安全工作新格局,大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推行任务清单化管理,把工作细化形成目标任务、责任、问题、举措、整改等全流程的清单,构建起清晰的责任链条和严密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可执行、可检查、可考评。要严格责任、严实作风,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召开专题视频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要求全系统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积极做好涉及燃气管理、突发事件应对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审查及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不断提高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认真履行依法治区执法协调小组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职能职责,指导监督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及时修订完善裁量权基准,配合做好权责清单法制审核工作;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责任清单,统筹推进安全宣传“十四进”,协调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记者 强永利 张涛 杨超 刘惠媛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