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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闻网讯(通讯员 马国柱 冼佑欣)宁夏区税务局秉持“张弛有度、宽严相济、法情兼顾”原则,积极探索非强制性执法,促使税收执法既有力度更显温度。
建章立制明导向,以“柔性执法”推动精准执法。在落实税务总局6项涉税事项非强制性执法的基础上,优化5个方面13项“柔性执法”措施,通过细化案源环节集体审议程序、优化检查环节告知事项、规范审理环节尺度标准、探索建立税务司法精诚共治新模式等举措,保证自由裁量的适法性、准确性和尺度相统一。
宽严相济促和谐,以“情法相融”体现执法温度。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通过“双向互动”式执法方式、“法理融合”式执法内容、“普法教育”式执法过程,实现事前说清违法事实,事中证据分析严谨,事后处罚依据合理的良性互动局面。对首次发生、情节轻微且积极纠正的违法纳税人,按照“情法相融”原则,体现稽查执法“温度”。
张弛有度稳推进,以“枫桥经验”化解征纳矛盾。稽查案件执行环节,采取分期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方式,给予企业合理的期限筹措资金,在检查、审理、执行等多环节建立预警提醒机制,提前化解可能出现的征纳矛盾。稽查案件结案后,创新实施黑名单“慎进快退”机制,减轻市场主体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