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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银川市检察院与内蒙古阿拉善盟检察分院签订《关于建立贺兰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将结合两地实际,进一步筑牢贺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两地检察机关将加大司法办案力度,综合运用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坚决惩治各类损害生态环境的犯罪,并强化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狩猎等违法行为的司法监督。
两地检察机关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沟通,成立贺兰山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领导小组,通报生态环境检察主要业务工作数据和有重大影响案件、区域关联案件信息;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需要异地核查案件信息的,案件线索所在地检察机关应当提供便利,发现涉及协作方地区的环境资源案件线索的,应当及时移送协作方检察机关,协作方检察机关应当在收到案件线索后15个工作日内处置;建立跨区域案件办理协作机制,加强异地调查取证、委托鉴定协作;开展跨区域重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会商和联合办理,对于跨区域重大案件由发现线索的检察机关先行调查,同时联系接壤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必要时联合派员介入案件调查;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协商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此外,两地检察机关将强化生态环境修复跨区域协同,全面推进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探索森林、水、大气、土地、矿产、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生态司法保护和修复模式,引导违法行为人以矿坑恢复治理、补植复绿、劳务代偿、购买碳汇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记者 杨超)